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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组织及人员设置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5日 21:33 编辑: 浏览次数:

实验室管理组织及人员设置办法

  1. 实验室设实验室主任1名,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岁,任期为五年。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实验室行政管理和科学研究管理。

  2. 实验室实行主任全面负责制。主任负责统筹实验室的全局,根据学术委员会制定的研究方向,提出岗位设置计划,聘请研究团队和课题负责人(PI),主持室务会议,提出和执行财务预算。组织和领导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研究生教育、资产、行政后勤、安全卫生等行政管理,实验室内一切重大事宜均须经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方可实施。

  3. 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其职责和作用分别见“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4. 实验室下设办公室,协助主任、副主任及室务会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转及科研业务工作、协助分管实验室财务(实验室日常运转及PI课题组费或室务会确定的专项经费的签报管理)、主管PI项目组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

  5. 各研究方向采取课题负责人(PI)负责制,PI由实验室主任聘任或指定,PI引领各自研究团队,团队间保持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数据整合,协助实验室主任管理和协调各研究领域的课题组工作

  6. 每个研究领域设若干个课题组。每个课题组设1名课题组组长,由课题负责人指定,其职责是协助课题负责人管理各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