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海医宣〔2021〕4号 )

更新时间:2021-12-28 11:08:2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和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海医〔2020〕31号),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全校各级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三校”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各级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级单位负责人和撰稿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三校”流程

我部按照“三审三校”的要求,对“掌上海医”中的“新闻稿件及通知发布申请”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1.申请人(撰稿人)提交信息发布申请前审核校对,把好信息事实关、语言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表述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

2.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稿人)再次审核校对,把好政治导向关,对信息发布的依据和价值、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是否合法合规做出判断,确保政治类表述规范。

3.党委宣传部负责最终审核,在与撰稿单位人员沟通的基础上,经部门工作人员一审、副部长二审、部长三审,发布人员校对无误后发布信息。

三、严肃“三审三校”纪律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在本单位部门内部建立起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新闻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定一位本单位部门相对固定的、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新闻撰写及信息发布工作,主要负责人在信息发布前必须亲自进行审核尤其是学工、团委以及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所辖的学生社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B站、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守住政治底线,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4日